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03-00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九次监事会于2003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韩江龙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自2000年12月6日至2003年12月5日,三年期满。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为翰
江龙、郑康定和职工代表潘小英3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收购土地使用权的监事
会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决议。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12月12日
(附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韩江龙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毕业,中共党员,经济师。1987年毕业于
江苏化工学院。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过连云港市电子器材厂副科长、车间
主任、厂长助理、连云港华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连云港中电华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董事。韩江龙先生1995年被连云港市政府评为″企业技术进步优秀工
作者″,其主持的″KL-1000F快速固化环氧模塑料″被江苏省科委授予科技进步
三等奖。
郑康定男,194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专毕业,经济师。1967年参加
工作,先后担任高钱机电五金胶木厂副厂长、鄞县农机电器厂副厂长、鄞县集成
电路原件厂副厂长、鄞县高钱晶体管原件厂厂长兼党委书记。现任宁波沪东无线
电有限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宁波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强盛电子有
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郑康定先
生多次被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1996年被评为宁波市″优
秀企业家″。
潘小英男,1945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专毕业。1966年-1982年参军,先
后任排长、连指导员、党支部书记、营教导员、团政治处副主任。转业后,曾先
后任江阴酒厂厂长、党支部书记、江阴长江电子实业公司党委副书记、江阴长江
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江阴市新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长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施建军,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
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施建军
2003年12月12日于江阴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胡先发,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
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胡先发
2003年12月12日于江阴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浩军,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
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浩军
2003年12月12日于江阴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冯锡生现就提名陈浩军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
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
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盖章)冯锡生
2003年12月12日于江阴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潘小英现就提名胡先发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被提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