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 未来 公告编号:2022-104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亓亮、济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田瑞福矿业有限公司、王明悦签署了《框架协议》,并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披
露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035号公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
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659 号),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
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涉问题进行认真落实并回复,于 2022 年 7 月 8 日、2022
年 7 月 19 日分别回复了上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036、2022-037、
2022-046 号公告。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与交易相关方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
于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761 号)。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为保证回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057、2022-063 号公告。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因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正在履行内部审核流程,本次回复不包含券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064 号公告。
2022 年 9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问询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同时,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就《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内容在《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
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披露了《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准备回复工作,公司将尽快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若干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上海智汇未
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