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02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2日起被暂停上市。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沟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暂停上市。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沟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 2020 年度发生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股票已自 2020 年 4 月 21 日起停牌,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被暂停上市。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14.3.1 条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