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0-003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6 日、2020 年 1 月 7 日、2020 年 1 月 8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业绩亏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公司同时存在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的风险等风险事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信威重大资产重组有
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3030 号),要求公司尽早明确参与发起设立 5G 基金相关资金来源、出资安排、海外运营商的资信、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实质和财务影响等事项并对外披露,并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安排相关工作,尚未最终落实上述要求。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
司 2018 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业绩亏损。如果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公司 2019年度仍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起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的风险
2019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信威重大资产重组有关
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3030 号),要求公司尽早明确参与发起设立5G 基金相关资金来源、出资安排、海外运营商的资信、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实质和财务影响等事项并对外披露,并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安排相关工作,尚未最终落实上述要求。同时,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尚未取得相关部门对外投资的批准,尚未取得公司债权人的书面同意和海外运营商原有股东的同意,所需履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亦尚未完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事项能否成功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其他风险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公司尚未取得乌克兰政府的反垄断审查批复,公司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尚未解决,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面开展,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后续工作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
2、债务违约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海外项目担保风险敞口金额约为 17 亿元,表内有息负债本金合计约为 92 亿元,公司偿债压力较大,公司正在采取多种方式与债权人沟通解决,但不排除发生债务违约的风险。
3、关于北京信威减值测试的风险:根据公司前次重组的相关约定,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信威进行减值测试,目前公司减值测试尚在进行中,尚未完成,无法确定北京信威是否已发生减值。
4、关于股权的风险提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3%,已
全部质押和被多轮司法冻结。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