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44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
楼信威大厦一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79,037,1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32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蒋伯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长王靖、董事吕东风、余睿,独立
董事罗建钢、王涌、刘辛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段茂忠、刘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铮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蒋伯峰、程宗智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8,329,853 99.9400 707,345 0.0600 0 0
2、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8,329,853 99.9400 707,345 0.0600 0 0
3、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6,443,587 99.7800 2,581,811 0.2190 11,800 0.0010
4、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8,431,153 99.9486 604,245 0.0512 1,800 0.0002
5、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6,443,587 99.7800 2,581,811 0.2190 11,800 0.0010
6、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8,442,953 99.9496 594,245 0.0504 0 0
7、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综合授信申请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6,448,387 99.7804 2,588,811 0.2196 0 0
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8,441,953 99.9495 583,445 0.0495 11,800 0.001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3,407,365 84.8995 604,245 15.0557 1,800 0.0448
2 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3,418,165 85.1686 583,445 14.5374 11,800 0.2940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涛、赵叶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