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2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信威重大业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买卖合同,其中,《McWiLL核心网系统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98,320,000.00美元,《McWiLL基站系统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322,044,000.00美元,两份买卖合同金额共计420,364,000.00美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上述两份买卖合同中,卖方即重庆信威根据买方订单完成指定的合同货物的交付;合同生效后60日内,买方即非洲无线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合同的剩余货款按照每个订单进行支付,买方在每个订单生效后18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该订单款项的75%。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是否履行,将对公司当期业绩和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5年9月23日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信威重大业务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重庆信威”)与非洲无线(坦桑尼亚)有限公司(简称“非洲无线”)签署《McWiLL核心网系统设备买卖合同》及《McWiLL基站系统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合计420,364,000.00
美元(大写:肆亿贰仟零叁拾陆万肆仟美元整)。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根据非洲无线和重庆信威签署的《McWiLL核心网系统设备买卖合同》及《McWiLL基站系统设备买卖合同》,非洲无线向重庆信威购买McWiLL核心网系统设备、McWiLL基站系统设备,总价值分别为98,320,000.00美元、322,044,000.00美元,货物型号、数量由非洲无线以订单形式确定。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非洲无线基本情况
WiAfricaTanzaniaLimited
公司名称
非洲无线(坦桑尼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市莫罗戈罗路Faberk大厦B座3层
Plot61/1&62/1BlockB,MorogoroRoad,P.O.Box65108,Dares
主要办公地点 Salaam,Tanzania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市莫罗戈罗路Faberk大厦B座3层
注册资本 3,000,000,060坦桑尼亚先令(约150万美元)
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为除特许经营之外的其他合法活动
LaviaInvestmentCompanyLimited(持股90%)
主要股东 KBCLimited(持股3%)
COLLEDELLINFINITOCC(持股3%)
2、非洲无线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非洲无线的主营业务为电信运营。2014年8月,非洲无线获得坦桑尼亚电信部颁发的全国范围1800MHz频段中10MHz带宽的频率使用权和全国网络设备牌照、网络服务牌照以及应用服务牌照。目前非洲无线已获得建设覆盖坦桑尼亚全境的4G通信网络的所有资质,并开始着手建网准备工作。
3、关联关系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非洲无线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非洲无线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末,非洲无线的资产总额为2,139,930.31美元、 资产净额为
1,139,930.31美元、营业收入0、净利润为-13,959.67美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McWiLL核心网系统设备买卖合同》
1、合同货物和价格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总价值为98,320,000.00美元(以下简称“合同总额”)的McWiLL核心网系统设备。合同总额是FOB价格,并包含能够保障各系统设备安装、调测、开通、运行所需的必要件及辅助材料在内的货物总价。
2、货物交付
合同生效后买方以订单形式确定每批交货的货物型号、数量和具体的交货期。卖方根据订单完成指定的合同货物的交付,即卖方将合同货物交付到中国发运港船上即认为完成了交付。允许分批交货。
3、运输方式及包装方式
运输方式为海运,允许分批装运。卖方应以适合长途海运、陆运的材料和方式进行包装。
4、付款
合同生效后6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允许分批支付。
本合同的剩余货款按照每个订单进行支付。买方应在每个订单生效后18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该订单款项的75%。允许分批支付。
5、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货物的风险转移依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执行,即当货物被交付到中国发运港船上,也就意味着卖方完成了交付义务,货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到了买方。
在货物风险转移的同时,货物所有权即随之转移到买方。
6、违约责任
如果卖方延迟交付,每延误一周向买方支付未能按期交付对应款项的十万分之一,不满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但卖方因延迟交付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如果因为买方原因造成卖方延迟交付,卖方对该延迟交付不负任何责任。
如果买方延迟向卖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款项,每延误一周,向卖方支付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的十万分之一,不满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但买方因延迟付款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如果因卖方原因导致的延迟支付,买方不负任何责任。
如卖方已知或应知导致货物延迟交付的情况发生,卖方应在已知或应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通知买方,并采取措施保证按时交付;如果卖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交付,卖方应在1个月内完成补救行为,如果卖方延迟交付超过5个月,买方在向卖方主张延迟交付责任的同时依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买方已知或应知导致延迟付款的情况发生,买方应在已知或应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卖方,并采取措施保证按时付款。如果买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付款,买方应在1个月内完成补救行为,如果买方延迟付款超过5个月,卖方在向买方主张延迟付款责任的同时依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本合同。
无论本合同是否有相反或其他约定,买卖双方中一方对另一方提起的损失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不包含任何数据损失、利润损失或商誉损失等间接损失。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赔偿责任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
7、合同生效和终止
(1)在下述情况下买方可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
a.卖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交付货物;
b.卖方根本性违约;
c.卖方资不抵债或者丧失生产和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或者被判定破产或
者要求卖方清算的申请书已经或者将要提交;
d.卖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付货物。
如本合同因前述情况终止,卖方应该在合同终止的3个工作日内将收取到的买方全部款项扣除所有卖方已经交付的货物的款项后的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2)在下述情况下卖方可以书面通知买方终止本合同:
a.买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向卖方付款;
b.买方根本性违约;
c.买方资不抵债或者被判定破产,或者要求买方清算的申请书已经或者将要提交;
d.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交付的货物。
如本合同因前述情况终止,买方应在合同终止的3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在合同终止之前所有卖方已经交付的、正在交付中的货物和已经制造的货物的全部价款。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争议解决方式
所有因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及相关事项,无论违约还是侵权,如经过买卖双方的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应当提交到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解决,在北京仲裁裁决。
(二)《McWiLL基站系统设备买卖合同》
1、合同货物和价格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总价值为322,044,000.00美元(以下简称“本合同总额”)的McWiLL基站系统设备。本合同总额是FOB价格,并包含能够保障各系统设备安装、调测、开通、运行所需的必要件及辅助材料在内的货物总价。
2、本合同其他的主要条款与《McWiLL核心网系统设备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内容相同。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如果上述两份合同顺利履行,将使公司和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大幅增加。
(二)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海外项目的进一步开拓。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的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执行有保障。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抗力,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及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McWiLL基站系统设备买卖合同》;
(二)《McWiLL核心网系统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