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482 沪市 中国动力


首页 公告 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宗谅

  拥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H)、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洪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及审计费用

    (一)聘任理由

  大信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大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收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2023

    审计费用              340.00                  320.00

    内控费用              60.00                    60.00

    合计                400.00                  380.00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

  大信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大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的规定,完成了公司2022年的年度审计工作,其审计时间充分、人员职业素质高、执业能力与风险意识强,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审计结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熟悉公司业务,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该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的规定,完成了公司2022年的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审计结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执业水平,熟悉公司业务,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的规定,完成了公司 2022 年的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审计结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11票赞成,0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