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摘要)
(修订稿)
交易对方之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之二: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之三: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之四: 苏州太平国发卓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之五: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之六: 军民融合海洋防务(大连)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之七: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之八: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之九: 哈尔滨广瀚动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一月
目录
目录 ..........................................................................................................................................2
释义 ..........................................................................................................................................3
声明 ..........................................................................................................................................6
重大事项提示 ..........................................................................................................................7
重大风险提示 ........................................................................................................................40
释义
预案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
预案、本预案 指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
稿)》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
预案摘要、本预案摘要 指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修订稿)》
中国动力拟向中船重工集团、中国重工发行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
武汉船机、中国船柴、河柴重工少数股权;向中国信达、太平国
发、中国华融、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大连防务投资、中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银投资发行普通股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广瀚动力、长
海电推、武汉船机、中国船柴、河柴重工、陕柴重工、重齿公司
少数股权;向哈尔滨广瀚发行普通股及/或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
江苏永瀚的少数股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套募集资金
不超过15亿元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动力
中船重工集团、中船重工 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重工 指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集团、中国重工、中国信达、太平国发、中国华融、大
交易对方 指连防务投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中银投资、哈尔滨广
瀚
特定投资者 指本次重组中引入对标的公司投资的交易对方,包括中国华融、大
连防务投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中银投资
标的公司 指广瀚动力、长海电推、武汉船机、中国船柴、河柴重工、陕柴重
工、重齿公司、江苏永瀚
风帆股份 指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
广瀚动力 指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长海电推 指武汉长海电力推进和化学电源有限公司
武汉船机 指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柴 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
河柴重工 指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陕柴重工 指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重齿公司 指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永瀚 指江苏永瀚特种合金技术有限公司
简称 指 全称
中国信达 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国发 指苏州太平国发卓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哈尔滨广瀚 指哈尔滨广瀚动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 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防务投资 指军民融合海洋防务(大连)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防务投资 指防务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中船资管 指中船重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聚缘传诚 指北京聚缘传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成投资 指合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指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金
中银投资 指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海西重机 指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
海润工程 指武汉海润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武汉铁锚 指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船柴 指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
大连船柴 指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七〇三所、七〇三研究所 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
七一二所、七一二研究所 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
独立财务顾问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金杜律师 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立信、立信会计师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资、中资评估 指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两年一期 指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8月
指自上市公司发行证券购买标的资产股权时的评估基准日(不包
过渡期间、过渡期 指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在计
算有关损益或者其他财务数据时,系指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
当日)至交割日当月月末的期间
可转债、可转换债券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国防科工局 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财政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 指 全称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128号文》 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号)
元、万元 指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另有说明,预案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