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2-081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788(20 蓝光 04)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信永中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4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立华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4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110万元)。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拟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评价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经核查后对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