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2-047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788(20 蓝光 04)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和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近期,由于公司出现的流动性紧张及债务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向公司 提起了诉讼或仲裁,现将案件涉及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相关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情况(详见附表)。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蓝光发展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情况表
诉讼请求 受理法院或 诉讼公告
序号 原告 被告 事由 金额(万 仲裁机构 编号 诉讼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情况
元)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 01 民初 703 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武汉鲁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支付汇票票面金额 4000 万元及利息[自 2021 年 6 月 28 日起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以 4000 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
被告一:武汉鲁园建设集团有限 二、被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宏森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 对被告武汉鲁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 票据 武汉市中级 清偿责任;
1 公司武汉经济技术 公司 纠纷 4000 人民法院 2021-090 号 三、被告武汉鲁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开发区支行 被告三:武汉市新宏森地产置业 支付律师费 4 万元;
有限公司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各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241800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武汉鲁园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宏森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承担。
被告一:天津蓝光骏景房地产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发有限公司 借款合 天津市和平 2021-095 号 原告已撤诉。
2 公司天津分行 被告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 同纠纷 1323.89 区人民法院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贵 合同纠 贵阳市中级
3 有限公司贵阳朝阳 阳光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 纷 27566.92 人民法院 2022-014 号 已达成调解协议。
支行 阳灿崇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一:宁波蓝光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 03 民初 905 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二:宁波奉化蓝煜置业有限 一、被告宁波蓝光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
公司 借款本金 8823 万元及利息 ( 自 2020 年 1 月 15 日起,以 8823 万元为
被告三:宁波蓝亿置业有限公司 基数按年利率 10%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
被告四:宁波优蓝置业有限公司 二、被告上海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
被告五:宁波圳煜房地产开发有 还款责任;
温州德信泓宸置业 限公司 借款合 温州市中级 2021-095 号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4 有限公司 同纠纷 9999.4 人民法院
被告六:上海蓝光和骏置业有限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公司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