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9-166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36764(16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215(18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0495(18 蓝光 1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64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行权起始日期:2019 年 11 月 13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
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29 日,授予 23 名激励对象 11,42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为 10.0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授予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首次授予的 11,420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
案》。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 11,420 万份调整为 15,988 万份;对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04 元/股调整为 7.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17 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1,384 万份调整为1,937.60 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 2018 年 10 月 12 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
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9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9元/股,剩余的957.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及授予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预留授予的 980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0、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
予日,授予 4 名激励对象 957.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39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年1月29日,公司预留授予的957.6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2、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814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020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上述 3,834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 23 名,股票期权数量变更为 14,091.60 万份。
15、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 行 权 期 间 为 2019年6月19日-2020年5月8日,可行权数量为4,989.6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尚待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方可开始行权。
16、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4月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19年5月8日实施完毕。依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0元/股调整为6.84元/股;第一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99元/股调整为4.73元/股;第二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39元/股调整为5.13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于2018年度完成
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
40%。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
况如下:
1、公司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序号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1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2018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
2 净利润不低于 220,000 万元。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 246,862.06 万元,满足行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