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12-04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的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20%
股权、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分别以 1,094.73 万元和 779.42 万元收购丹东曙光专用车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20%股权和凤城
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收购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专用
车”)所持有的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底
盘”)20%股权、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
光半轴”10%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 1,094.73 万元和 779.42 万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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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曙光底盘 100%的股权,持有曙光半轴 100%股
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的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关于收购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凤城市曙光汽车半
轴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的议案》。
此次交易无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533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海阳
注册地:丹东市临港产业园区金泉路 6-3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民用改装车(按产品目录范围),汽车
底盘,汽车零部件。
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3 月,注册资
本 6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4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曙光专
用车出资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注册地:沈阳经济技术开
发区十四号路 8 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悬架系统及相关零部件、制
动器、制动钳、制动盘系统及相关零部件、减震器总成及相关部件;
摆碾设备及零部件加工;钢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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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1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辽宁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对曙光底盘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辽东华审【2012】392
号《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30 日审计报告》。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曙光底盘审计后总资产为 13,860.97 万元,
负债总额为 8,387.32 万元,净资产为 5,473.64 万元;2012 年 1-9 月,
曙光底盘实现营业收入 8,426.25 万元,实现净利润-306.01 万元。
2、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2 月,注
册资本 54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48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曙
光专用车出资 5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注册地:凤城市凤山路
242 号。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钢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
以 201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辽宁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对曙光半轴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辽东华审【2012】391
号《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9 月 30 日审计报告》。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曙光半轴审计后总资产为 15,664.47 万元,
负债总额为 7,870. 23 万元,净资产为 7,794.23 万元;2012 年 1-9 月,
曙光半轴实现营业收入 12,419.24 万元,实现净利润 232.93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分别收购曙光专用车持有的曙光底盘 20%股权和曙光半
轴 10%股权,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曙光底盘 100%的股权,持有曙
光半轴 100%股权。
2、以 201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以辽宁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辽东华审【2012】392 号《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
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30 日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值 5,473.64 万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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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曙光底盘 20%股权转让价款为 1,094.73
万元。
以 2012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以辽宁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辽东华审【2012】391 号《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
任公司 2012 年 9 月 30 日审计报告》中的净资产值 7,794.23 万元为定
价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曙光半轴 10%股权转让价款为 779.42
万元。
3、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月内,乙方付清转让价款。
4、协议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以减少交叉持股,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
权结构。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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