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8-04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凯乐科
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969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数708848523股的1.37%。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公安县斗湖堤镇城关
法定代表人:朱弟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70884.85230万元整
上市时间:2000年7月6日
经营范围:网络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电子产品、通讯和通信电子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无线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塑料硬管及管件、软管、管材、塑料零件及塑料土工合成材料、网络光缆塑料护套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制造及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的化学品)、光纤、光缆产品、通信电缆、化工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物品)的制造与销售;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钢材销售及对外投资(需经审批的,在审批前不得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不含乳制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公司治理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7名董事构成,分别为:非独立董事朱弟雄、刘俊明、
王政、马圣竣、周新林、邹祖学、杨克华、杨宏林、陈杰、许平、黄忠兵;独立董事赵曼、阮煜明、罗飞、张奋勤、毛传金、胡振红;其中朱弟雄为公司董事长。
2、监事会构成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构成,分别为:胡章学、李本林、张启爽、邹
勇、宗大全;其中胡章学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朱俊霖、万志军、刘莲春、刘炎发、韩平、段和平、张样、张拥军、王纪肖、赵小明、张健、赵晓城、樊志良、隗凯、潘永光、石磊、黄为、郑剑锋。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15,138,429,293.96 8,420,679,913.14 3,230,112,54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9,582,918.82 182,229,578.59 119,612,65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680,062,296.14 172,885,937.70 79,415,672.51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959,692.55 -1,638,662,080.64 956,866,385.29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02,384,986.61 2,985,181,800.42 2,831,569,854.92
总资产 18,618,192,582.74 13,905,471,744.96 7,746,127,455.71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 0.27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8 0.27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9 0.26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25 6.27 4.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1 5.95 3.15
二、本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本激励计划的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凯乐科技A股普通股。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69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7%。
公司用于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单
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公司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参照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激励对象的情况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黄为 副总经理 30 3.31 0.04
潘永光
(Yongguang 副总经理 30 3.31 0.04
DanielPan)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909 93.38 1.29
(30人)
合计 969 100 1.37
1、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是指公司在授予日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但最终可解除限售数量将根据个人实际认购数量和业绩考评结果确定。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
3、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6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
象可以每股15.6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31.233元的50%,为15.62元/
股;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30.151元的50%,即15.08
元/股。
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0日内,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
予日,并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日;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个交易日;
5、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指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它重大事项。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 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自相应的
授予之日起计算。在限售期内,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和自由支配该股票获得的现金分红的权利等。但激励对象因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激励对象因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限售期与相应限制性股票相同。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解除限售,每
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0%、40%、30%,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