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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7 沪市 大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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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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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分别于 2023 年8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
有效期将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届满。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期满,为保证本次发行工
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会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次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
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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