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5,575,6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6.09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5,468,665 99.9147 107,000 0.0853 0 0
2、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5,468,665 99.9147 107,000 0.0853 0 0
3、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5,468,665 99.9147 107,000 0.0853 0 0
4、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5,468,665 99.9147 107,000 0.0853 0 0
5、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5,468,665 99.9147 107,000 0.0853 0 0
6、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5,324,165 99.7997 241,500 0.1923 10,000 0.0080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25,468,665 99.9147 107,000 0.0853 0 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6: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5%以上
普通股股东 104,631,211 100 0 0 0 0
持股 1%-5%
普通股股东 20,689,654 100 0 0 0 0
持股1%以下
普通股股东 3,300 1.2951 241,500 94.7802 10,000 3.9247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3,300 1.2951 241,500 94.7802 10,000 3.9247
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0 0 0 0 0 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6 公司2017年度 20,692,954 98.7992 241,500 1.1530 10,000 0.0478
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2018 20,837,454 99.4891 107,000 0.5109 0 0
7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对议案6、7
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荣、达代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