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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35 沪市 民丰特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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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35:民丰特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02

证券代码: 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 2016-00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
资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高新”)予以吸收合并,注销
其法人地位,整体资产并入公司后按分公司制进行规范管理。民丰高新全部资产、
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但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 1)成立日期: 1998 年 11 月 12 日
( 2)注册资本: 35130 万元
( 3)住所:浙江省甪里街 70 号
( 4)法定代表人:卢卫伟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0959275N
( 6)经营范围: 卷烟纸的生产销售。纸浆、纸和纸制品制造、销售,造纸设
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车船及机械设
备维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热、电、水的生产;按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包装装潢、其他印
刷品印刷(限分支机构,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
( 7)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总资产 2,577,825,935.59 2,376,378,295.6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379,629,204.89 1,408,089,951.59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023,881,204.46 1,373,114,052.11
净利润 -23,191,246.70 4,251,958.09
2、被合并方: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17 日
( 2)注册资本: 22204.91 万元
( 3)住所:浙江省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
( 4)法定代表人:沈志荣
( 5)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424000062301
( 6) 股本结构:公司持有民丰高新 100%股权
( 7)经营范围: 纸和纸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造纸设备的设计、
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 8)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总资产 354,021,914.54 278,354,517.9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20,772,574.46 221,601,292.19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0,216.04 793,521.12

三、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民丰高新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
等,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民丰高新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授权经营班子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3、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计入公司;被合并方全部债权及债务
由公司依法继承。
4、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吸收合并协议》,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公司证照变
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手续;同时履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民丰高新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
减少管理层级和核算环节,有利于整合生产供应链,降低运营成本;
2、民丰高新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的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