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 2016-00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
资子公司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高新”)予以吸收合并,注销
其法人地位,整体资产并入公司后按分公司制进行规范管理。民丰高新全部资产、
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但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 1)成立日期: 1998 年 11 月 12 日
( 2)注册资本: 35130 万元
( 3)住所:浙江省甪里街 70 号
( 4)法定代表人:卢卫伟
(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0959275N
( 6)经营范围: 卷烟纸的生产销售。纸浆、纸和纸制品制造、销售,造纸设
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车船及机械设
备维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热、电、水的生产;按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包装装潢、其他印
刷品印刷(限分支机构,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
( 7)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总资产 2,577,825,935.59 2,376,378,295.6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379,629,204.89 1,408,089,951.59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023,881,204.46 1,373,114,052.11
净利润 -23,191,246.70 4,251,958.09
2、被合并方:浙江民丰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17 日
( 2)注册资本: 22204.91 万元
( 3)住所:浙江省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
( 4)法定代表人:沈志荣
( 5)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424000062301
( 6) 股本结构:公司持有民丰高新 100%股权
( 7)经营范围: 纸和纸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造纸设备的设计、
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 8)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总资产 354,021,914.54 278,354,517.9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20,772,574.46 221,601,292.19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0,216.04 793,521.12
三、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民丰高新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
等,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民丰高新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授权经营班子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3、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计入公司;被合并方全部债权及债务
由公司依法继承。
4、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吸收合并协议》,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公司证照变
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手续;同时履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民丰高新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
减少管理层级和核算环节,有利于整合生产供应链,降低运营成本;
2、民丰高新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的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