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4-01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形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6 人,董事长陆宇先生因公出差,委托
董事高青化代为行使表决权和签字权。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成员共同推举高青化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 年 2 月 19 日,王荣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荣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袁文雄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袁文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名王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时接替王荣朝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陈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时接替袁文雄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峰先生、陈君先生的《履历表》等资料,我们对其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王峰先生、陈君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意提名王峰先生、陈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6 日,王洪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
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洪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名曹秀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同时接替王洪明先生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曹秀明先生的资料,我们对其任职资格、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曹秀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意提名曹秀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4-019”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8 日
附件:简历
(1)陈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工程师、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曾任职于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绩效事业部、造价咨询部技术副总监、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王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江阴市公安局民警、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秉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3)曹秀明,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江苏阳光集团测试中心内审员、计划技术部副部长,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现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技术中心主任,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