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3-05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阳光”)控股股东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16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本次解除质押
103,896,000股,本次继续质押103,896,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4.0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3%,本次质押后郁琴芬累计质押股份
144,3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00%。
截至本公告日,郁琴芬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阳光集团、孙宁玲女士合并
持有公司股份480,100,4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92%,合并已质押股份
456,538,98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5.0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5.6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3年8月14日,本公司接到股东郁琴芬有关股权解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郁琴芬
本次解质股份 103,896,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4.0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3%
解质时间 2023 年 8 月 11 日
持股数量 162,140,000
持股比例 9.0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40,404,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4.9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7%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于当日进行重新质押。
二、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控股股 数 为限 补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郁琴 2023/8 2024/8 恒丰银行股 经营需
芬 否 103,896,000 否 否 /11 /11 份有限公司 64.08% 5.83% 要
无锡分行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郁琴芬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阳光集团 226,311,454 12.69% 220,590,000 220,590,000 97.47% 12.37%
郁琴芬 162,140,000 9.09% 40,404,000 144,300,000 89.00% 8.09%
孙宁玲 91,648,980 5.14% 91,648,980 91,648,980 100.00% 5.14%
合计 480,100,434 26.92% 352,642,980 456,538,980 95.09% 25.60%
上述股东已质押和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为零,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为
23,561,4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到期的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一年内到期的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融资余额
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万元)
阳光集团 27,000,000 11.93% 1.51% 6,000
郁琴芬 144,300,000 89.00% 8.09% 22,500
孙宁玲 91,648,980 100% 5.14% 10,000
合计 262,948,980 54.77% 14.74% 38,500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如出现平仓风险,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郁琴芬女士本次质押是用于经营需要。郁琴芬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195387.3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
经营范围:饮料生产;食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面料印染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服饰研发;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设备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总 资产净额
总额 额
2022 年 12 月 31 216.89 97.76 70.37 89.22 119.13
日(经审计)
2023 年 3 月 31 218.61 97.24 73.87 89.07 121.37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 年12 月 31 日 128.19 8.53 12.78
(经审计)
2023 年 3 月 31 日 28.47 2.28 5.75
(未经审计)
6.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截至2023年3月31日)
现金/流动 重大或 债务逾期或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负债比率 有负债 违约记录及
其对应金额
44.48% 1.71 1.30 22.55% 无 无
7.截至目前,阳光集团未发行债券。
8.阳光集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9.阳光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拥有大量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不存在偿债风险。
10.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与阳光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采购方 供应方 采购商品种类 金额(元)
江苏阳光 阳光集团 电 21,355,826.55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金额(元)
江苏阳光 阳光集团 房屋建筑物 642,201.83
阳光集团 江苏阳光 土地使用权 1,962,300.03
阳光集团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