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郁琴
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6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本次解除质
押17,84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144,3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89.00%。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
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28,28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3%,合
并已质押股份475,89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74%,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26.6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3年4月21日,公司接到股东郁琴芬女士有关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郁琴芬女士将质押给余海立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840,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1.00%,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
关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郁琴芬
本次解质股份 17,84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
解质时间 2023 年 4 月 20 日
持股数量 162,140,000
持股比例 9.0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44,3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9.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09%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质前累 本次解质后累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阳光集团 226,311,454 12.69% 220,590,000 220,590,000 97.47% 12.37%
陈丽芬 148,181,020 8.31% 19,351,020 19,351,020 13.06% 1.09%
郁琴芬 162,140,000 9.09% 162,140,000 144,300,000 89.00% 8.09%
孙宁玲 91,648,980 5.14% 91,648,980 91,648,980 100.00% 5.14%
合计 628,281,454 35.23% 493,730,000 475,890,000 75.74% 26.69%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 司股份 628,281,45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5.23%。本次质押解除后,阳光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已质押股份 475,89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5.7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69%。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