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2-06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女士拟以自身
账户或其成立的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方式,在未来 6 个月内(自 2022
年9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17,833,500 股且不超过
35,666,800 股,即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 2%。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增持
股份计划的约定时间已过半,郁琴芬女士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
情况发生变化、所需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
延迟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2-056 号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女士《关于增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情况
1、增持主体:郁琴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公司董事)或其成立的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等。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郁琴芬持有本公司股份14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其一致行动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26,31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陈丽芬持有本公司股份148,181,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孙宁玲持有本公司股份
91,64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郁琴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0,44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3%。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无增持计划,其一致行动人阳光集团在2021年9月28日披露了《江苏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数量:本次拟增持数量不低于17,833,500股且不超过
35,666,800股,即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股东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情况,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同时考虑到市场波动、资金安排及窗口期等原因,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为6个月,自2022年9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约定时间已过半,受窗口期、信息敏感期和股东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郁琴芬女士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郁琴芬女士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原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需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