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股票代码:600220
收购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通讯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一致行动人:陈丽芬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居民新村
通讯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一致行动人:郁琴芬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新桥老街
通讯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一致行动人:孙宁玲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通讯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签署日期:2019 年 9 月 19 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江苏阳光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阳光集团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08,800 股,
增持后持股比例与一致行动人持有比例合计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
根据收购人通过上市公司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收购人自 2018 年 9 月 17
日起 12 个月内拟进一步增持江苏阳光股份,增持不低于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5%且不超过 2%的股份。继续增持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购人自 2018 年 9 月 17 日起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不超过江苏阳光已发行 2%的股份的行为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收购人出具的《收购报告书》,收购人阳光集团已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合计 27,102,071 股,
增持均价 2.445 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2%。收购人本次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52%。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 2
目录...... 4
释义...... 5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6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25
第三节 收购方式...... 26
第四节 资金来源...... 28
第五节 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29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31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5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7
第九节 收购人财务资料...... 3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4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45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江苏阳光、上市公司 指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阳光集团 指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控股股东、阳光控股 指 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服饰 指 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
海克医疗 指 江苏阳光海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陈丽芬、郁琴芬、孙宁玲
财务顾问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阳
光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江苏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本次 指 阳光合计 27,102,0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增持 的 1.52%;增持完毕后,阳光集团及一致行
动人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升至 31.52%,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本 指 阳光集团出具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收
收购报告书 购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收购报告书所涉及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1、阳光集团基本信息
阳光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克平
注册资本 195,387.3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250344877K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
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
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
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经营范围 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
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
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3-07-17 至 2043-07-16
控股股东姓名 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联系电话 0510-86121888
2、阳光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阳光集团股权关系清晰,不涉及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持股,也不涉及合伙企业持股。阳光集团的控股股东为阳光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陆克平先生,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3、阳光集团的控股股东情况
阳光集团的控股股东阳光控股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克平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727409499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软件的开发、销售;呢绒、毛纱、绒
线、羊毛衫、服装、针织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
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
销售;纺织原料(不含籽棉)、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经营范围 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水暖配件、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