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0-02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24%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有的江
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璜塘热电”)24%的股权转让给江阴金润
热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润热能”),股权转让总价款为6,778.18万元
人民币。持有璜塘热电25%股权的股东奇恩特有限公司C.N.TEAM LTD放弃优先受
让权。
● 是否为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属非关联交易。
●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璜塘热电51%股权。在引入金润热能之后,
扩大了供汽规模,能更好地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一、交易概述
1、2010年9月30日璜塘热电经评估净资产为28,242.43万元人民币,经与金
润热能协商,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璜塘热电24%的股权,现按评估值确定转让价
款为6,778.18万元人民币。
2、董事会审议收购议案的表决情况:2010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阴金润热能电力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
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24%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10年11月25日,公司与金润热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向
金润热能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璜塘热电24%的股权,股权转让总价款为6,778.18万
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璜塘51%的股权,奇恩特有限公司C.N.TEAM LTD
持有25%的股权,金润热能持有24%的股权。2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江阴金润热能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广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江阴金润纺织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金润热能注册资
本的100%。
主营业务:热能电力的生产、供应
2、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有的璜塘热电24%的股权。公司对该部分股权
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璜塘热电的基本情况:璜塘热电成立于2003年12月25日,注册地江阴市
徐霞客镇璜塘环南路125号,法定代表人为陈丽芬,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16,500万元,占总股本的75%,奇恩特有限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
总股本的25%。企业经营范围:电力生产;蒸汽的生产、供应。
3、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根据
宁信会审字(2010)0800号审计报告,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璜塘热电的资
产总额为35,840.57万元,负债总额为11,840.81万元,净资产为23,999.76万元,
2009年1-12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2,463.1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1,774.37万
元,净利润为1,794.60万元。截止2010年9月30日,经审计璜塘热电的资产总额
为39,693.37万元,负债总额为15,254.56万元,净资产为24,438.81万元,2010
年1-9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5,649.1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2,440.84万元,净
利润为2,129.05万元。
4、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璜
塘热电进行评估,璜塘热电评估后的净资产为28,242.43万元人民币,现按评估
值确定转让价款6,778.18万元人民币。3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1、(甲方)江阴金润热能电力有限公司
2、(乙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和金额
乙方将公司持有的璜塘热电24%的股权以截止2010年9月30日璜塘热电经评
估后净资产的等值价格即人民币6,778.18万元转让给甲方。
(三)交易结算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交易定价政策
2010年9月30日璜塘热电经评估净资产为28,242.43万元,现按评估值确定转
让价款为6,778.18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成立条件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和经乙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出售股权目的以及公司的影响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璜塘热电51%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
体战略规划,引入热电专业企业金润热能之后,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将新增徐霞
客镇开发区部分用汽单位,璜塘热电的供汽量将从目前的每天3500吨左右增加至
4800吨左右,扩大了供汽规模,能更好地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卢青、杨顺保、金曹鑫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书,独
立董事认为该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该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公平公允的。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书4
4、璜塘热电审计报告
5、璜塘热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1 月25 日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9 月30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
利润表 2
现金流量表 3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4
财务报表附注 1-25审 计 报 告
宁信会审字(2010)0800 号
江苏阳光璜瑭热电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阳光璜瑭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2010 年9 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1-9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
会计估计。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
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
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0 年9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 年度1-9 月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诸旭敏
中国 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束哲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会外年企01表
金额单位: 元
项 目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项 目行次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1 — — 流动负债: 65 — —
货币资金2 8 ,475,550.91 8,493,757.76 短期借款66 - -
结算备付金3 向中央银行借款67
拆出资金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68
交易性金融资产5 拆入资金69
应收票据6 5 ,408,334.67 11,944,078.70 交易性金融负债70
应收账款7 2 8,737,199.41 30,918,513.32 应付票据71
预付款项8 1 6,637,562.71 59,335,270.97 应付账款72 2 5,026,469.20 15,734,467.58
应收保费9 预收款项73 1 ,536,263.92 9 09,558.79
应收分保账款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4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1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75
应收利息12 应付职工薪酬76 4 58,751.95 722,351.77
其他应收款13 7 ,145,900.00 其中:应付工资7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4 应付福利费78
存货15 5 ,527,447.45 3,715,941.27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79
其中:原材料16 5 ,527,447.45 3,715,941.27 应交税费80 - 13,469,459.23 - 1,640,605.83
库存商品17 其中:应交税金81 - 13,469,459.23 - 1,640,605.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8 应付利息82
其他流动资产19 其他应付款83 1 38,993,621.53 102,682,361.30
流动资产合计20 6 4,786,095.15 121,553,462.02 应付分保账款84
非流动资产: 21 — — 保险合同准备金85
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