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
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9 人,参加表决的监事 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 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拟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满足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各不超过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购买临港土地使用权并解决滨海新区管委会历史欠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临港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港口土地整体规划利用,提高公司未来经营能力,解决历史欠款问题,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修订、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也符合国家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