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ST 莲花 公告编号:2019—077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管理
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合肥中院”)作出(2019)皖 01 执 1321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裁定
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莲花健康 125,122,472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管理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2019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枞阳县莲兴企业服务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枞阳莲兴”)发来的合肥中院出具的(2019)皖 01 执 1321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成交确认书》,枞阳莲兴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在合肥
中院于淘宝网开展的“*ST 莲花(股票代码:600186)125122472 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5122472 股股票(证券简称:‘*ST莲花’,证券代码:600186,无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枞阳县莲兴企业服务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5122472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莲花’,
证券代码:600186,无限售流通股)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枞阳县莲兴企业服务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买受人枞阳县莲兴企业服务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持本执行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该拍卖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过户等手续,管理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2、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所拍卖的 125,122,472 股股票最终成交并完成股权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权益变动情况以枞阳莲兴编制并由管理人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准。
枞阳莲兴已经依据相关披露准则编制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本公告日披露,公司管理人将敦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在两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以披露。
3、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