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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0:同济堂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9

600090:同济堂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0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信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大信事务所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大信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亚太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亚太事务所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截至 2019 年 12 月31 日员工人数 2099 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六百余人,执业造价工程师三十余人,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亚太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 10 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新疆、雄安等地拥有 25 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亚太事务所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司法鉴定等,服务对象涉及石油石化、商业、贸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化工、钢铁、机电、电子等多个行业,业务广泛分布于北京、四川、河南、贵州、广东、江西、上海、辽宁、重庆、山东等二十多个省市。目前已完成几十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

  亚太事务所的目标是把所掌握的知识升华增值,裨益于广大的客户、员工,贡献资本市场。通过专业的网络及专家支持,倾力为国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优质全程专业服务。

  2011 年,亚太事务所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2、人员信息

  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赵庆军。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亚太事务所员
工人数 2099 人,其中合伙人 89 名;注册会计师 541 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 395 人,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业务规模


  亚太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7.1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5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2.47 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 0.98 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
1.49 亿元)。亚太事务所 2019 年为约 3100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上市公司
43 家,承接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0.5 亿元,资产均值 61.30 亿元,
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亚太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赔偿限额为 2.08 亿元人民币,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亚太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亚太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累计
20 份,其中 2018 年 2 份,2019 年 7 份,2020 年 11 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吴长波,亚太事务所合伙人,200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6 年,负责审计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房晨,亚太事务所合伙人,200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5 年,负责审计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梦珺,亚太事务所合伙人,201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5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拟确定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人民币。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上述 2020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两项费用合计与2019 年度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信事务所是一家中国境内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注册地和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事务所拥有包括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大信事务所在公司重组期间以及 2016 至 2019年年度报告期间承担审计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慎研究,鉴于大信事务所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综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未来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三)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及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原审计机构的理解和支持,大信事务所已知悉该事项并表示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亚太事务所与大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未发现存在不能承接有关审计业务的情况。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大信事务所与公司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未来审计需要,拟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亚太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亚太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可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未来审计需要。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亚太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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