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20-00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同济堂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将由原
定的自 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3 月 5 日延期为自 2019 年 3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版)》,并于 2019 年 3 月 6 日
召开的同济堂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回购期限从 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3 月 5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同济堂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预案(修订版)的公告》(编号 2019-009)。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2.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
购买的最高价为 4.66 元/股、最低价为 4.4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19
万元。
二、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鉴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起,公司根据
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实施回购,由于公司其他资金安排计划、定期报告窗口期及行业性应收账款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存在无法完成回购计划的可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自 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3 月 5 日
调整后:
2019 年 3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加强应收款项管理,保障回购资金落实到位。
四、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
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回购股份
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