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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70 沪市 浙江富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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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润:浙江富润关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ST富润:浙江富润关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9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于 2024年 4月 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浙江富润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的风险提示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72.1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尚未扭亏,公司连续 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652.070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9050 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71.53%,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2021 年 8 月 17 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
司、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9 日、2024 年 5月 10日、2024 年 5 月 13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重大事项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相关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9,323.17 万元,公司 2023 年年
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89.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
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浙江富润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综上,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浙江富
润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的风险提示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72.1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尚未扭亏,公司连续 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经查明,浙江富润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0年 1 月至 2022年上半年,浙
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或其安排的微岚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 年年报和 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富润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652.070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9050 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71.53%,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2021 年 8 月 17 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与国
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华夏”)、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成志”)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情况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5 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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