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150,154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41元/股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0 股和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 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 6,050,15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年 3月 3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2021 年 4 月 7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1 年 5 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2 年 4 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规定:“(三)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8 亿元,且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5.65 亿元,《激励计划(草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 5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 剩余有效期内未解 未解除限售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占本激励计
(股) 数(股) 划公告日股本总额
的比例
付海鹏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02,154 603,232 0.12%
张玉兰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000 300,000 0.06%
王 燕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200,000 300,000 0.06%
核心骨干(技术)人员(49人) 5,248,000 7,872,000 1.51%
合计(52人) 6,050,154 9,075,232 1.74%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公司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0 股和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 52名激励
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 6,050,154 股(除已离职激
励对象外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15,125,386 股*40%)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
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50,154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521,946,118 股的
1.18%。
(三)回购注销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
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因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登记前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但参与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的股份总数由 506,720,732 股增加至 521,946,118 股。故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9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金额为25,575,359.78元(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29 元/股,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
的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3.29 元/股-0.049 元/股=3.241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回购价格为 3.241元/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宜。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回购款项 19,932,649.11 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21,946,118 股变更为 515,795,964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流通股 506,720,732 0 506,720,732
限售流通股 15,225,386 -6,150,154 9,075,232
合计 521,946,118 -6,150,154 515,795,964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50,154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公司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的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