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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70 沪市 浙江富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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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70:浙江富润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1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 2019-064 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富润”)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届满,根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
价值的判断,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1 年 1 月 16 日。董事
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赵林中、江有归、傅国柱、付海鹏、陈黎伟、王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2018 年 1 月 17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
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9)。截止 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以广发原驰·富润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润 1 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307.74 万股(其中大宗交易买入 1518.24 万股,集中竞价买入

789.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成交均价约 8.64 元/股,锁定期为 12 个
月,即自 2018 年 7 月 13 日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从2018年1月1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原存续期将于 2020 年1 月 16 日届满。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尚未出售。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
价值的判断,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1 年 1 月 16 日。

    存续期内(含延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综合考虑市场行情,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1 年 1 月 16
日。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