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原驰·富润 1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GF-ZJFR-ESOP-2018001
委托人: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二〇一八年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合同当事人......2
二、释义...... 3
三、委托资产专用账户的开立与管理......5
四、资产委托状况......7
五、委托资产的投资......10
六、委托人的声明与保证...... 14
七、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5
八、管理人的声明与保证...... 16
九、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7
十、托管人的声明与保证...... 18
十一、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8
十二、投资主办人的指定与变更......20
十三、信息披露......20
十四、管理费、托管费与其他相关费用......20
十五、投资收益的分配...... 22
十六、委托资产清算与返还...... 23
十七、保密条款......24
十八、不可抗力......24
十九、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备案......24
二十、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25
二十一、适用法律与争议处理方式......26
二十二、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份数......26
二十三、其他事项......27
附件一:委托资产到账通知书(样本)......31
附件二: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样本)...... 32
附件三: 提取委托资产通知书(样本)......33
附件四:投资委托书(样本)...... 34
附件五:广发原驰·富润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35
附件六:专用清算账户及资金划拨专用账户...... 40
附件七:预留印鉴样本...... 41
附件八:确认函......42
附件九: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有权签字人授权通知...... 46
附件十:划款指令(样本)...... 47
附件十一:投资监督事项表...... 49
前言
为规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明确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
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订立本资产管理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不得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修改合同等
任何方式,约定保证委托资产投资收益、承担投资损失,或排除委托人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和损失。
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
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但不保证委
托资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
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保护委托人委托资
产的安全,但不保证委托人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
本产品属高风险的产品,本产品适合推广对象为经管理人客户风险分类标准
评定的风险承受能力为进取级的普通投资者以及全部的专业投资者,同时以上投
资者应是可认购本产品的合格投资者。
一、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
住所(或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苎萝东路60号
邮政编码:311800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林中
联系人:卢伯军
联系电话:86-571-81007118
传真号码:86-575-87026018
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6楼
法定代表人:付竹
联系人:夏坤煦
邮政编码:510075
联系电话:(020)87555888、95575
传真号码:(020)87553569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23号
负责人: 董佳音
联系人:
郑崇凯
联系电话:0571-87398821
传真号码:0571-87395664
二、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指2013年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发布之日施行
《管理办法》 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93号)。
指2012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发布之日施
《实施细则》 行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
公告[2012]30号)。
指合同号为GF-ZJFR-ESOP-2018001《广发原驰·富润1
资产管理合同文件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与本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相关的文件。
指合同号为GF-ZJFR-ESOP-2018001《广发原驰·富润1
本合同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
该合同及附件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本计划 指依据本合同设立的“广发原驰·富润1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委托人、委托人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管理人、管理人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托管人、托管人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指受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当事人、合同当事人 义务的管理人、托管人和委托人。
指根据本合同,委托人首次交付给管理人的资金以及追
委托资金
加的资金。
指委托人交付给管理人管理、运用的资金,管理人因该
委托资产 委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
产,也归入委托资产。
指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委托资产取得的收益(不包
括委托资产本身)。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所得红利、股
投资收益 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投资
收益可以为负数,即投资亏损。
指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委托资产取得的收益,在扣
投资净收益 除投资管理费用、应缴纳的税费及对第三人的负债后的
剩余部分,可向委托人分配的收益。
委托资产净值 指委托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指本合同终止后,在清算期内对委托资产进行核算,并
资产清算 按规定计算委托资产投资收益、相关费用,并支付相关
费用、返还委托人剩余委托资产的行为。
指为实现资产管理目的,管理人用以为委托人提供资产
委托资产专用账户 管理服务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托管专户及其他专用账
户。
资产托管人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为委托资产开立的银行托
管账户,并根据资产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
托管专户 付。委托资产托管期间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
限于投资、支付费用、资产划拨、追加资产和提取资产
等,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
即资产管理人为委托资产在证券公司开立的唯一用于本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委托资产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资金账户,该账户的资金
账户(以下简称“证
划入、划出由资产托管人根据资产管理人指令通过银证
券资金账户”)
转账进行。
指以委托资产名义开立,投资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
其他专用账户
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账户。
三方存管模式是由证券公司通过其在中登开立的客户结
三方存管模式 算备付金账户,完成包括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在
内的全部客户交易所证券交易的资金结算。
工作日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的工作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三、委托资产专用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一)委托资产专用账户的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