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379.411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973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379.41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4.9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5.9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3月10日(T-4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7.34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64.3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进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为5.8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2,5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5年3月10日14:09:45:900的配售对象,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申报顺序从后到前剔除59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5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47,5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4,562,590万股的1.012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92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3月1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1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4.92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投”)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318.9705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4.9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5.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92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浙江华远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截至2025年3月1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7.34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2025年3月10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对应的
对应的静 静态市
T-4日股票 2023年扣 2023年扣非 态市盈率 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盘价 非前EPS 后EPS (倍)-扣非 (倍)-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 扣非后
(2023年) (2023
年)
301005.SZ 超捷股份 36.93 0.1748 -0.2242 211.22 -164.72
605018.SH 长华集团 14.50 0.2318 0.2072 62.56 69.99
002976.SZ 瑞玛精密 22.77 0.4265 0.3873 53.39 58.80
算数平均值 57.98 64.39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5年3月10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财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计算算术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超捷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4.9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5.9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3月10日(T-4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7.34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64.3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浙江华远是一家专注于定制化汽车系统连接件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主要分为紧固件业务和锁具业务,其中异型紧固件和座椅锁是浙江华远的主要产品。经过长期研发、积累,浙江华远的相关核心技术指标具有较强的先进性,浙江华远产品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优势
浙江华远的核心技术覆盖紧固件产品的冷镦成型、温镦成型等工艺及锁具产品的生产过程设计等环节。相关核心技术使得浙江华远在紧固件产品的机械性能强度、加工精度等指标,以及锁具产品的锁体静强度、操作耐久性等多项技术指标超过行业一般技术标准的同时,也超过行业一线整车厂商要求。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浙江华远拥有已授权专利 158 项,包括 13 项发明专利、143 项实用新型
浙江华远有关产品的技术指标情况如下所示:
类别 技术指标名称 公司技术能力 行业一线整车 行业一般技术 技术指标说明
厂商要求 标准
机械性能强度等级 14.9 级及以下 12.9 级及以下 10.9 级及以下 强度等级越高,产品的
可应用范围越广
冷镦轴向加工精度 ≤0.05mm ≤0.1mm 0.125mm 数值越小,产品的加工
精度越高
过 程 能 力 指 数 ≥2.00 ≥1.67 ≥1.33 数值越大,生产过程质
紧固件 (Ppk) 量控制越稳定
合金结构钢冷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