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52,381.9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35,879.40 元。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51,552,941.34 元,母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30,496,052.38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
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0,496,052.38 元。
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72,192,82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96,200 股后的
71,796,6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派发
现金股利 14,359,325.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
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1.00%,现金分
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较为充足,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