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8号),公司2022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6,1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181,66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6,950,333.22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117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期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67,838,659.3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7,838,659.35
理财产品余额 460,000,000.00
加:本期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156,270.35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739,229.27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截止本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68,734,158.97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8,734,158.97
理财产品余额 46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樟木头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樟木头支行”,该银行账户于2023年6月5日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汇兴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资阳汇兴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资阳分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和本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支出,均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总监审核,
并由董事长或其他被授权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
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
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
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9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60,000,000.00元,明细详见“三、(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
币8,734,158.97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募集资金专
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方式 状态 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资阳汇兴路支行 117227483431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1,114,780.81
浦发银行东莞松山湖科技 54050078801400000815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1,636,659.93
支行
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769902434710928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1,036,582.84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646888818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4,944,897.86 注
农业银行资阳分行 22735001040028193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1,237.53
合计 8,734,158.97
注: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民生银行东莞东城
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5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4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8,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4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列示: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 产品类型 利率 到期日 金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 ≧1.3% 2024/11/6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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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 ≧0.2% 2024/12/10 2,000.00
深圳香梅路证券营业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 ≧0.5% 2024/12/10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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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对公大额存单 2.80% 2026/11/29 10,000.00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对公大额存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