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839,800.6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3,642,382.13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 2022
年净利润 63,642,382.13 元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364,238.22 元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244,059,773.67 元,母公司可分
配利润为 142,643,928.97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643,928.97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2,192,8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28,877,131.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