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且受让方 6 个月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转让方公司股东赫涛、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受让方匡小烨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赫涛、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弘投资”)分别与赫涛的
配偶匡小烨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赫涛、拓弘投资拟分别
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匡小烨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710,001股、4,255,335股,合计向匡小烨转让公司股份 7,965,3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44%(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2.赫涛持有拓弘投资 50%的合伙份额,赫涛与匡小烨为夫妻关系。本次协议转让系股东由于财务和经营规划原因,由赫涛、拓弘投资向赫涛的配偶匡小烨转让公司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对于赫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在股份划转完成后全部由匡小烨承接。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匡小烨六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全部完成。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情况
(一)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一
姓名 赫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9003197511******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6 号 4302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赫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
其他说明 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转让方二
名称 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88 号 736 办公-A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横琴齐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X5WDG2U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7-09-26
经营期限 2017-09-26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拓弘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横琴齐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赫文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赫文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0683198912******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6 号 4302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务 拓弘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赫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
其他说明 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受让方
姓名 匡小烨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0683197412******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16 号 4302 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否
留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匡小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
其他说明 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注:赫涛持有拓弘投资 50%的合伙份额,赫涛与匡小烨为夫妻关系。本次协议转让系股东由于财务和经营规划原因,由赫涛、拓弘投资向赫涛的配偶匡小烨转让公司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 25 日,赫涛与其配偶匡小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赫涛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匡小烨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71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53%,转让价格为 14.57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共计人民币 54,054,714.57 元。
2024 年 6 月 25 日,拓弘投资与赫涛配偶匡小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
定拓弘投资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匡小烨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255,3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90%,转让价格为 14.57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共计人民币 62,000,230.95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赫涛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拓弘投资直接持有公司0.15%股份;匡小烨将直接持有 7,965,336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44%,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匡小烨与拓弘投资及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铭恒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创钰凯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创钰铭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分别简称“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赫涛持有拓弘投资 50%的合伙份额,赫涛与匡小烨为夫妻关系,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增、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三)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赫涛、匡小烨、拓弘投资及创钰铭晨、创钰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剔除公司最 剔除公司最新
持股 新披露的回 本次协议转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 比例 购专用账户 让增减股份 持有股份 持股 披露的回购证
数(股) (% 股份后持股 (股) 数(股) 比例 券专用账户股
) 比例 (%) 份后持股比例
(%) (%)
创钰铭晨 8,111,680 5.53 5.54 0 8,111,680 5.53 5.54
创钰铭恒 3,855,600 2.63 2.63 0 3,855,600 2.63 2.63
创钰铭汇 2,824,500 1.92 1.93 0 2,824,500 1.92 1.93
创钰凯越 1,813,754 1.24 1.24 0 1,813,754 1.24 1.24
创钰铭泰 1,399,999 0.95 0.96 0 1,399,999 0.95 0.96
拓弘投资 4,479,300 3.05 3.06 -4,255,335 223,965 0.15 0.15
小计 22,484,833 15.32 15.34 -4,255,335 18,229,498 12.42 12.44
赫涛 3,710,001 2.53 2.53 -3,710,001 0 0.00 0.00
匡小烨 0 0.00 0.00 7,965,336 7,965,336 5.43 5.44
合计 26,194,834 17.85 17.88 0 26,194,834 17.85 17.88
注: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以实施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 104,900,69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7,700 股后的股本 104,672,99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因上述方案的实施,股东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等有所调整,本
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总股本 146,769,897 股为计算基数,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以总股本 146,542,197 股为计算基数。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股东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其他限
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3.以上持股情况为股东直接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匡小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为 0.013%,
未发生变化;赫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 1.58%减少至 0.13%;其余主体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匡小烨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并与拓弘投资及创钰铭晨、创钰
铭恒、创钰铭汇、创钰凯越、创钰铭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5.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最终交易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