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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79 深市 金道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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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科技: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5- 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框架性合同,合同的履行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2、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4、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5-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金道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买方”)签署了《配套协议》,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叉车变速箱产品及配件的购销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礼敏

  注册资本:130,981.2049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推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及配件的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制造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堆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轻小型起重设备及配件、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特种设备的修理,叉车、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智能搬运机器人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智能物流系统、自动化项目的集成,技术服务及工程实施,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长相府路666号

  公司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往来:

        年份        公司收入金额(元)    占当年收入比例(%)

        2021年          422,897,599.35            66.10%

        2022年          371,351,863.08            56.82%

        2023年          374,319,055.73            57.52%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2、合同有效期:二年,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止。

  3、合同标的:叉车变速箱及配件

  4、产品销售数量:

  卖方向买方销售叉车变速箱产品及配件,具体采购数量以买方每个月有效采购计划书为准,从 2025 年 1 月开始执行。


  5、产品销售价格:

  产品的价格按双方协定的价格执行。

  6、结算方式:

  货款根据具体的采购订单以人民币支付。买方接到卖方的货物验收合格后(验收时间不超出3个工作日)90天内结清货款。

  7、其他:合同对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期、产品变更、产品运输、包装、验收、交付方式、三包和售后、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销售合同,有利于未来叉车变速箱产品及配件的销售,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两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的履行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配套协议》。
根据上述框架合同,双方约定的协议有效期为二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框架合同未约定合同金额,具体采购数量以买方后续每个
月有效采购计划书为准,采购订单由双方另行签订。上述《配套协议》已于 2024年 12 月 31 日到期。

  2、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公司也未收到上述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配套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