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18 日,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108,764 万元、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9 家,
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4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炼,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和 2 家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永辉,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祥,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12 家上市公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 处理 实施单
号 姓名 罚日期 处罚 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深圳证 对在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
2022 年 自律 券交易 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能对招股说明
1 章祥 3 月 15 监管 所上市 书、审核问询回复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核
日 措施 审核中 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等问题采取书面
心 警示的监管措施
中国证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行政 监会浙 2021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控
2 刘炼 12 月 2 监管 江监管 制测试、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计等相关程
日 措施 局 序执行不到位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
施
2023 年 自律 上海证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刘炼 2 月 1 监管 券交易 2021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控
日 措施 所 制测试、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计等相关程
序执行不到位问题予以监管警示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收费为 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
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在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