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1 证券简称:唯万密封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12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18.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1,039,403.49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592943_B01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103.94 万元,少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60,172.32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元) 资金金额(元)
1 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8,000 万件 244,261,000.00 200,000,000.00
/套高性能密封件项目
2 唯万科技有限公司密封技术研发中心 84,996,200.00 84,000,000.00
建设项目
3 唯万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建 92,466,000.00 51,016,000.00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156,023,403.49
合计 601,723,200.00 491,039,403.49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预计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