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投资方”)于2022年11月18日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珀科”或“标的公司”),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股东”)签订了《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货币形式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00万元(其中人民币666.6667万元认缴本次爱珀科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3,833.3333万元计入爱珀科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1,666.666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爱珀科40.00%的股权并取得爱珀科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司继成
司继成,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632125************,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现任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司继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俊军
李俊军,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0923************,住所:江苏省通州市******,现任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肖兰凤
肖兰凤,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0622************,住所:江苏省如皋市******。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兰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MABR5D8D16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江通路江海佳苑19幢1302室(B1306)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俊军、司继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信息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李俊军 普通合伙人 200.00 50%
2 司继成 普通合伙人 200.00 50%
关联关系说明: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俊军、司继成,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李俊军、司继成构成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MABQYBTD7F
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江通路江海佳苑 19幢1302室(B1306)
法定代表人:李俊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于2022年7月设立,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最近一期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0月末
总资产 43.93
总负债 -487.62
净资产 531.56
项目 2022年7-10月
营业收入 0
营业利润 -18.44
净利润 -18.4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前后,爱珀科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 400.00 40.00% 400.00 24.00%
(有限合伙)
2 司继成 265.00 26.50% 265.00 15.90%
3 李俊军 265.00 26.50% 265.00 15.90%
4 肖兰凤 70.00 7.00% 70.00 4.20%
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 - - 666.6667 4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 100.00% 1,666.6667 100.00%
标的公司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银行授信、担保等融资借款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为
他 人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等 情 况 ; 经 查 询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出资金额系由交易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依据标的公司所在行业发展前景、经营团队、科研技术实力、现有业务及未来市场空间等多方面共同讨论协调定价,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增资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2年11月18日在中国上海签订:
(一)增资的前堤条件
1.1各方确认,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1.1 各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
1.1.2 本次交易取得各自内部有权机关的同意和批准;
1.1.3 标的公司、全体原股东已经以书面形式向投资方充分、真实、完整披
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的有关的全部信息,并对该等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2 全体原股东放弃对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二)增资认购
2.1 各方同意,投资方以溢价增资的方式向标的公司投资人民币4,500万元。
其中所投资金中666.6667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的人民币3,833.3333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在投资方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666.6667万元。投资方取得标的公司40%的股权。
投资方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出资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400.00 400.00 24.00%
合伙)
2 司继成 265.00 265.00 15.90%
3 李俊军 265.00 265.00 15.90%
4 肖兰凤 70.00 70.00 4.20%
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 666.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