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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6

欧陆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3-083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陆通”)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00
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2,5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36.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1,29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203,175.6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9,089,824.37 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458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后审议披露的相关内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赣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                5,275.5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133.00

      3        赣州电源适配器产线技改项目              7,984.58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5          东莞电源适配器扩产项目                4,800.00

      6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8,500.00

      7          深圳欧陆通电源技改项目                4,800.39

      8      东莞欧陆通信息设备制造中心项目            25,000.00

      9          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房产价款                10,000.00

                    合计                              83,493.49

  注: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49,318,026.34 元。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6、收益分配方式

    现金管理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所购买产品到期后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一般账户。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审批程序与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欧陆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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