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852 深市 四会富仕


首页 公告 四会富仕: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富仕: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四会富仕: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1-035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逐项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提名陈双艳女士、付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林淑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1)提名陈双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 0 票。


    (2)提名付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
附件: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双艳女士:198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东莞山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体系专员助理;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任公司体系专员;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采购负责人。

    陈双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双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付艳华女士: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3年3月至2009年6月任东莞山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员;2010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车间主管、品质部主管、体系负责人;现任公司体系负责人。

    付艳华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5,2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付艳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