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3-119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70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79,204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6.16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76.6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665,852.19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6,334,124.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洛阳新
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9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比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42,938,750.00 69.41%
2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97,061,250.00 27.73%
3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10,000,000.00 2.86%
合计 350,000,000.00 1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的规定,“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为 97,175.50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对价72,881.63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 24,293.88 万元。本次现金支付对价的资金来源为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支付安排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现金对价支付的具体安排为标的资产交割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 100%。”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进程,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实际金额为242,938,750.00 元,本次置换金额为 242,938,75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自筹资 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 置 换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42,938,750.00 242,938,750.00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重组报告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本次置换方案与《重组报告书》安排一致。
五、董事会意见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公司本次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与《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拟置换的金额一致,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