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855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4,061.45 万元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9,793.5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2020年1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
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 16,000.00 14,000.00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2,793.55
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 4,255.00 3,000.00
合计 23,255.00 19,793.55
“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 年 4 月 24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序 开户行 专户账号 账户金额(万 期末余额
号 元) (万元)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 3301040160015037578 14,000.00 9,017.73
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19045301040027582 2,793.55 7.23
州滨江支行
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 71170122000150818 4,516.45 3,306.94 注 1
阳支行
合计 21,310.00注2 12,331.90
注 1:此金额中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主要是本次发行过程中的部分信息披露费用
及发行上市费用);
注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3.55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
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上市费用)。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
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0〕3531 号),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88,869,756.77 元。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元) 本次置换金额(元)
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 88,869,756.77 88,869,756.77
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
合计 88,869,756.77 88,869,756.77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88,869,756.77 元,
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88,869,756.77 元。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88,869,756.77 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531 号),认为泰林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林生物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等有关文件,核查了相关项目的资金投入明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886.98 万元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531 号);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