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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5 深市 兆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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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1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使用募集资金参与竞拍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萧政工出〔2018〕12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具体实施参与本次竞拍,办理和签署竞拍、购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2018年8月15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9月11日,公司收到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杭州市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1092018A21012)及其附件《萧山区工业用地投资协议》,确认公司以4,010.06万元人民币竞得萧政工出〔2018〕12号地块的使用权。

    一、《杭州市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附件的主要内容
  1、出让人: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

  受让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承受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宗地编号:萧政工出〔2018〕12号;

  3、土地位置: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区块;

  4、土地面积:出让面积53383.00㎡;

  5、宗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

  6、出让年限:50年;

  7、出让价款:4,010.06万元人民币;


  8、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总额48,869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590.45万元/亩;
  9、出让人同意在2018年11月30日前由义务承受人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逾期不办理交地手续的,视为自动交地)。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出让总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总价款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受让人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行达产期期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备注为临时证,运行达产期考核通过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从临时证转为正式证。

  10、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9年8月30日之前开工,并在2021年8月30日之前竣工。受让人同意项目建设期和运行达产期为2018年11月到2023年11月,最长不得超过交地后5年。

  11、本合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为肆佰零壹万零陆拾元整,由受让人在首次支付土地出让金时一并缴付。土地出让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50%为开工履约保证金,50%为竣工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50%的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经受让人申请,审核通过后,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

  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竞得的土地将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只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精密锻车件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向产业链上游前移,以拥有公司自身完整供应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2、《杭州市萧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