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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0

大烨智能: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6人,代表股份
140,560,9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521%。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40,513,1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337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4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1%。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74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4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刘伟律师、朱春雨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陈杰先生、任长根先生、田承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0,603,126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6,600股。

  1.02 选举任长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0,513,126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00 股。

  1.03 选举田承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0,513,126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00 股。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陈杰先生、任长根先生、田承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林明耀先生、葛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林明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0,513,126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00股。

  2.02 选举葛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0,513,126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00 股。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林明耀先生、葛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张文胜先生、胡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张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0,513,126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00股。

  3.02 选举胡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0,513,126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00股。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张文胜先生、胡庆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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