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94号《关于核准江苏大
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江苏大烨智能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为每股10.93元,共募集资金29,51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92.1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118.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7)00095号《验资报
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资金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总需求(万元) (万元)
配电网自动化产品扩
1 27,491.49 22,967.10
产项目
2 微电网控制系统生产 4,151.79 4,151.79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0
合 计 39,643.28 27,118.89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87.72万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354.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5,821.7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将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2020年5月20日,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上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自闲置募集资金划转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但使用期限应自董事会审核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9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4日,所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超期,为此公司深表歉意,往后会督促相关工作人员,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30.5万元。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此外,本次拟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