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次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
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8,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7月10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 数量(股) 比例
增股本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1,000,000 75% 64,800,000 145,800,000 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000,000 25% 21,600,000 48,600,000 25%
股份总数 108,000,000 100% 86,400,000 194,4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94,4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22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跃进
咨询电话:025-69931260
传真:025-6993128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