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年4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曾治先生代表公司经营层所做的 2017 年的工作总结
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对报告内容无任何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各位董事审议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学良先生、施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学良)》、《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平)》。
公司前独立董事蒋新红先生因个人原因并未递交《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17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对2018年公司经营情况的预
计,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董事会
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2160
万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8股,共计转增8640万股,分配
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944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800 万元变更为 19,440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0,800万股增加至19,440万股。公司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4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1、公司章程第六条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0万元。”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40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修订前:“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10,800万股。”
修订后:“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19,44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年度薪酬区间为35-47万元(税前),并按照公
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公司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及董事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考核后发放。
2、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7.2万元/人(税前),其中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发生的交通费自行承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区间为26-47万元(税前),
并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公司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考核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2018年公司实
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制定完成2017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其真实、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报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内
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汇总表》,2017年度,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按照生产经营的资金情况分次提款,最终授信金额、利率、手续费率和期限以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不得超过银行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报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跃进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