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8-00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日
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杰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现将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陈杰先生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发展前景良好,资本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较为充裕,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原则的情况下,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出如下建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每十股 0 2.00 8
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000,000股作
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
分配总额 税),共派发21,6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86,400,000股,方案实施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194,400,000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若股本发
提示
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存在
公司股票锁定期将届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拟上市流通 拟上市流通 拟上市流通 拟解禁日期
份数量(股)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占 股份股份性
(股) 公司总股本质
的比例(%)
北京华康瑞 20,500,000 20,500,000 18.98% 首发限售股 2018/7/2
宏投资有限
公司
王国华 1,680,000 1,680,000 1.56% 首发限售股 2018/7/2
杨晓渝 880,000 880,000 0.81% 首发限售股 2018/7/2
高明 880,000 880,000 0.81% 首发限售股 2018/7/2
任长根 560,000 560,000 0.52% 首发限售股 2018/7/2
曾治 500,000 500,000 0.46% 首发限售股 2018/7/2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提议,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对上述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均书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杰先生签字确认的《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