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证券代码:30066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联合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9,394,11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85.0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648,499,945.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628,686,365.87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19,394,117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10 月 10 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
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本次发行股票限售期:姚力军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姚力军先生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还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一)发行类型......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发行方式...... 9
(四)发行数量...... 9
(五)发行价格...... 10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10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0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1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1
(十)发行对象...... 11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7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9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9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1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2
(一)主要财务数据...... 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5
(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
(二)联合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三)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6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6
(五)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8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8
九、备查文件 ...... 28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江丰电子、发行人、公司 指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象发行
股东大会 指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
商)、保荐机构、中信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证券
联合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2022 年 9 月 9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Konfoong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Co., Ltd.
注册资本 22,442.00 万元人民币(注)
法定代表人 姚力军
成立日期 2005 年 4 月 14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江丰电子
股票代码 300666.SZ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72311538P
注册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董事会秘书 蒋云霞
电话号码 0574-58122405
传真号码 0574-58122400
电子邮箱 investor@kfmic.com
互联网网址 http://www.kfmic.com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
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
金属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
经营范围 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
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由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持续行权、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仍有变动。发行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批复过程
2022 年 6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宁波江丰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8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2 年 9 月 5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合主承销商向